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履行争议: 本市某企业已经建立工会。2013年初,在职工方的多次要求下,企业同意就提高劳动报酬事项开展集体协。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协商进展缓慢,职工对此十分不满,聚众封堵企业的大门。企业迫于压力与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职工工资年增幅不低于10%。一年后,企业由于经营情况不佳,无力按照集体合同约定提高劳动报酬,职工获悉后再一次封堵企业大门,后经公安部门介入,事态得以控制。 【1】集体办商过程中,职工封堵企业大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方正确的维权途径是什么?
答案
正确答案:【1】不合法,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应当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职工方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企业工会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
【1】职工封堵企业大门的行为不合法。因为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职工一方正确的维权途径是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